作者patrickleeee (派脆)
看板marvel
標題Re: [經驗] 急診室的那些事(4)
時間Mon Nov 16 17:07:04 2015
※ 引述《robatas (雁過拔毛)》之銘言:
43
: 『真的很奇怪,而且看起來,她應該死亡至少半個小時以上了』
我只是想回這一點,雖然退消防役(替代役)已經好幾年了,我送過的兩個CASE還是讓我
記憶猶新。
1.收到出勤單,去某路某號,出勤車輛,一救護車、一消防車。到現場之後家屬已經在
門口等待。因為他的親戚,男子,年約50多,單人住在這間房子,報案人說他有肝病歷史
,已經兩三天沒聽到他的消息,門鎖著進不去,叫也沒人理。我們只好架梯從二樓開窗進
入,我們救護人員在外面等著推擔架床進去。進去裡面的人開門後,我們一進去,就看到
患者在客廳的床上。
很明顯的已經死亡多時,但是在一旁哭的家屬叫我們還是送送看。很可惜,消防員並不
能判生死,只有醫生跟驗屍官才能。所以我們也只能送醫院,而且不能什麼都不做,還是
要對他CPR。當時車上剛裝了行車記錄器,有鏡頭拍著後車廂,原本是好意避免有人誣賴
消防員做處置不好,來凹國賠。現在這個情況讓我們更麻煩。
負責對他CPR的人就是我,明知道沒有用還是得做。做的期間患者口中不斷流出體液與類似
咖啡渣的東西。我也因為救護車閃車急轉彎,頭去撞到器材櫃,腫了一個包。送到醫院,
認識的護士也很無奈,說這個幹嘛送來。我們更無奈。之後救護車停了半天不能出勤,
因為要把體液跟脫糞所弄髒的器材跟車子內部,清潔、消毒。辛苦了別區,支援我們不能
跑的勤務(我們只剩一台救護車再跑)。
--題外話:退這麼多年,我不知道他們現在還需不需要送這種的,我那時如果家屬要求
就要送。
2.派遣單一來,救溺,馬上拉了橡皮艇綁在執勤車後方,跟救護車一起出發。有對父子在
河上灌溉用的引水堤上釣魚,兒子拖鞋掉到河裡,下去撿舊被亂流捲下去了。父親報案時
已經一個多小時之後了。到現場發現,他們釣魚的地方離河邊停車地方大約4~5百公尺。
我們一行人扛著船,跟長背板與救護器材去到事發現場,河堤是用大型的鵝卵石堆疊而成
,所以很容易扭到腳,非常難走。原本我們覺得可能很難找,因為那條河很大條,他可能
被沖走了。一個消防員在岸邊丟鉤子看可不可以撈到,他一邊丟我們這邊一邊下船,船才
剛剛從岸邊划出去一個船身,岸邊那個丟鉤子的人就勾到了。
拉起一看發現是勾到患者的內褲,患者腳上頭下在水中,有穿救生衣的消防員跳下水去把
人拉到岸邊,立刻施做CPR,旁邊有個官(X隊長),大罵叫我們趕快把人送去醫院,我們六
個人搬著長背板,患者大概一百多公斤,加上吃的水,六個人抬的很吃力。我中途沒力換
人,離岸邊大概剩100公尺,差點吐了出來。不是因為覺得噁心之類的,是我們飯剛吃飽,
馬上就做劇烈運動,有很強烈的反胃感。
我本來想說回去收器材,結果學長叫我上車(我原本是坐載船的車),然後我又一路CPR到
醫院了。到院後,護士將他接上CPR的機器,我們就處理一些文書問題。雖然我覺得在水
下呆了兩個小時,應該是沒得救了。但是礙於先前講的,我們不能判定生死,所以我們
還是得做處置。
真的很討厭這個問題,很多到現場發現已經死亡多時,直接叫警察找驗屍官來就好,
但是家屬說的送送看,你還是得硬著頭皮送。
----怕沒有marvel點,補個marvel點----
救護記錄表得保存7年,原本好像年限是三年還幾年我忘了,學長跟我說原因,因為之前
的保存期限短,有個家屬告消防員,想要拿賠償。明明當時在現場就測沒心跳呼吸,在
車上CPR送到醫院,記錄但也是寫現場就無心跳呼吸。可是剛好在保存期限過不久,家屬
就神奇的拿出一張,記錄著當時在現場是有心跳呼吸的救護記錄單出現,要求賠償。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結局詳細我忘了,記得好像沒有賠。
其實屍體、靈魂、鬼神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活著的人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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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Mon Nov 16 17:07:04 2015
※ 引述《robatas (雁過拔毛)》之銘言:
43
: 『真的很奇怪,而且看起來,她應該死亡至少半個小時以上了』
我只是想回這一點,雖然退消防役(替代役)已經好幾年了,我送過的兩個CASE還是讓我
記憶猶新。
1.收到出勤單,去某路某號,出勤車輛,一救護車、一消防車。到現場之後家屬已經在
門口等待。因為他的親戚,男子,年約50多,單人住在這間房子,報案人說他有肝病歷史
,已經兩三天沒聽到他的消息,門鎖著進不去,叫也沒人理。我們只好架梯從二樓開窗進
入,我們救護人員在外面等著推擔架床進去。進去裡面的人開門後,我們一進去,就看到
患者在客廳的床上。
很明顯的已經死亡多時,但是在一旁哭的家屬叫我們還是送送看。很可惜,消防員並不
能判生死,只有醫生跟驗屍官才能。所以我們也只能送醫院,而且不能什麼都不做,還是
要對他CPR。當時車上剛裝了行車記錄器,有鏡頭拍著後車廂,原本是好意避免有人誣賴
消防員做處置不好,來凹國賠。現在這個情況讓我們更麻煩。
負責對他CPR的人就是我,明知道沒有用還是得做。做的期間患者口中不斷流出體液與類似
咖啡渣的東西。我也因為救護車閃車急轉彎,頭去撞到器材櫃,腫了一個包。送到醫院,
認識的護士也很無奈,說這個幹嘛送來。我們更無奈。之後救護車停了半天不能出勤,
因為要把體液跟脫糞所弄髒的器材跟車子內部,清潔、消毒。辛苦了別區,支援我們不能
跑的勤務(我們只剩一台救護車再跑)。
--題外話:退這麼多年,我不知道他們現在還需不需要送這種的,我那時如果家屬要求
就要送。
2.派遣單一來,救溺,馬上拉了橡皮艇綁在執勤車後方,跟救護車一起出發。有對父子在
河上灌溉用的引水堤上釣魚,兒子拖鞋掉到河裡,下去撿舊被亂流捲下去了。父親報案時
已經一個多小時之後了。到現場發現,他們釣魚的地方離河邊停車地方大約4~5百公尺。
我們一行人扛著船,跟長背板與救護器材去到事發現場,河堤是用大型的鵝卵石堆疊而成
,所以很容易扭到腳,非常難走。原本我們覺得可能很難找,因為那條河很大條,他可能
被沖走了。一個消防員在岸邊丟鉤子看可不可以撈到,他一邊丟我們這邊一邊下船,船才
剛剛從岸邊划出去一個船身,岸邊那個丟鉤子的人就勾到了。
拉起一看發現是勾到患者的內褲,患者腳上頭下在水中,有穿救生衣的消防員跳下水去把
人拉到岸邊,立刻施做CPR,旁邊有個官(X隊長),大罵叫我們趕快把人送去醫院,我們六
個人搬著長背板,患者大概一百多公斤,加上吃的水,六個人抬的很吃力。我中途沒力換
人,離岸邊大概剩100公尺,差點吐了出來。不是因為覺得噁心之類的,是我們飯剛吃飽,
馬上就做劇烈運動,有很強烈的反胃感。
我本來想說回去收器材,結果學長叫我上車(我原本是坐載船的車),然後我又一路CPR到
醫院了。到院後,護士將他接上CPR的機器,我們就處理一些文書問題。雖然我覺得在水
下呆了兩個小時,應該是沒得救了。但是礙於先前講的,我們不能判定生死,所以我們
還是得做處置。
真的很討厭這個問題,很多到現場發現已經死亡多時,直接叫警察找驗屍官來就好,
但是家屬說的送送看,你還是得硬著頭皮送。
----怕沒有marvel點,補個marvel點----
救護記錄表得保存7年,原本好像年限是三年還幾年我忘了,學長跟我說原因,因為之前
的保存期限短,有個家屬告消防員,想要拿賠償。明明當時在現場就測沒心跳呼吸,在
車上CPR送到醫院,記錄但也是寫現場就無心跳呼吸。可是剛好在保存期限過不久,家屬
就神奇的拿出一張,記錄著當時在現場是有心跳呼吸的救護記錄單出現,要求賠償。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結局詳細我忘了,記得好像沒有賠。
其實屍體、靈魂、鬼神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活著的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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