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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5日 星期六

[見聞] 日本恐怖實話「事故物件」(下)

作者star227 (直樹殿)
看板marvel
標題[見聞] 日本恐怖實話「事故物件」(下)
時間Thu Jun 12 10:27:57 2014



[又是前言]

承蒙各位愛戴,才寫到剛開始就爆文令小弟不勝煌恐

所以昨天翻翻筆記整理一下,又動手開始第二篇補完計劃

當然在昨天我也收到了很多來信和水球,有些當然是來催稿的就不多提了(倒

但也有些在日留學生寄信來問說人現在租屋中,該怎麼判斷現租屋是否為事故物件?

當初寫這篇文章真的主要是因為剛好又有新的故事可以講(雖然不是自己的)

然後在故事中從A和C那裏學到了關於日本租買房屋的一些相關問題

引起留日學生恐慌(光東京都心內就有近6千所事故物件)實在感到非常抱歉

文末會告知一些租買房的知識。



-----------------------------[正文總算又開始惹]------------------------------



自A和警衛看完詭異的監視器後,兩人異常的親密(?

該警衛似乎是負責晚上九點到早上九點的班,期間雖然陸陸續續有人搬進搬出

但因為沒加以過問的關係,且都是早班在接待,所以就沒有像台灣警衛一樣靈通的內線

於此警衛大叔就問了值早班的警衛之前有沒有相關事情發生

不過因為值早班的警衛跟這個大叔一樣是剛來沒多久的

所以得到的答案當然也是不知道,這樣子更加深了晚上的恐懼性

還好大叔人實在是很感心,應該說在日本社會少見的好

(現在想想也有可能是警衛大叔怕可疑人士入侵造成事故丟工作)

他跟A交換手機號碼後交代A,要是發生什麼事情就打手機,他會直接上來

就算沒打他也會例行巡邏,A門那會在巡邏完後再巡一次

在這樣有連絡方式的定心符之下,A決定還是照自己的日常生活過活






在進入黃昏前,A就先備好戰備糧,把門鎖套上鞋櫃檔好

整套安全措施set好之後就又倒在沙發上開始大爺生活了(現在想想這傢伙還真厲害...)

當A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2點整,電視開始在撥最後一輪的深夜綜藝

他完全不記得自己怎麼睡著的,只知道看電視看到一半就...

想到這邊還是警覺性的探頭看向玄關,一如往常安全配套完善

此時電話響起來把A嚇了一跳,拿起來一看,原來是警衛大叔阿

「喂~」

「喂,是A君阿,沒事吧」

「恩阿,沒事,好像吃完飯不小心睡著到剛才」

「是嘛?我怕你有什麼事,還拿了備用鑰匙想說去找你說」

「大叔你太誇張了啦哈哈哈,沒事的啦...」

「那我進去囉~」

聽到這邊A又覺得不對勁了,就已經說沒事了進來要幹嘛?

再說依照早上跟警衛大叔聊天的時候,並不覺得他是這樣自我中心的人阿

於是基於警覺性A三步併作兩步衝到玄關前觀察近況



沒想到第一層轉鎖就這樣「喀嚓」一聲被轉開了



諒A再怎麼神反應也沒辦法接受這種突如其來的衝擊了吧?

「蹦!」的一聲,門震了一下把斜抵在門上的鞋櫃撞成直立

然後想當然爾要打開的時候又被萬用的救命門鎖鍊給救了

門推開沒幾公分便硬生生的卡在那邊,外面的"人"停了一下

又大力的撞了兩次,依然卡死在那邊毫無動彈

「ㄨ...喂!你...你這樣是犯罪喔!我要叫警察了喔!」

A大聲的對著門這樣吼道,而對面似乎也對他這樣講有反應動作便停了下來

以為對方聽到要叫警察而放棄侵入念頭的A趨前準備再將門闔上時

門縫突然塞進半張毫無血色的男生臉說:



「叫的瞭的話試試看阿」



A大叫了一聲,眼睛猛然一睜

「什麼阿...是夢阿...」

捏著滿身冷汗發現自己還躺在沙發上,電視上依然撥著綜藝節目

他喘了口氣走到旁邊吧檯那邊的冰箱拿了點飲料邊喝邊拿起來手機看時間

恩,晚上12點整...






接著手機鈴聲響了,是警衛大叔的手機號碼






A傻在那邊,這...不是剛才似曾相似嗎?

老實說依照平常的狀況和A的個性之下,他會覺得純粹是巧合之類的

但因為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讓A不得不覺得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所以一直在猶豫接或不接的當下放任手機響著

然後,手機「喀」的一聲自己接起來了,裡面緩緩的說了一句:

「怎麼不接呢?」

不等下一句出聲,A馬上拿起還放在電視上的厚塑膠捲衝到門邊

不斷重複的一直貼門縫的地方,然後貼到門把的時候



果然門鎖又「喀嚓」一聲自己轉開了



A馬上把鞋櫃橫放(根本聰明!),然後用肩膀斜抵著門繼續封死

邊貼還邊聽到外面有奇怪的笑聲說:

「好有趣...哈哈...好有趣...」

A嘴巴則是重複著:

「可惡,我才不怕你,快滾!」

當他這麼說的時候,還感覺的到對方正在扭門把試圖推進來

最後A搬了好幾張椅子斜靠在門邊,然後又快速的拿鹽拼命的對著門灑

就這樣一直直到門完全沒動靜為止。




翌日,當A再次醒來的時候,清晨的陽光從陽台透了進來

雖是如此,但A整個覺得很不實在,於是打給了警衛大叔

「喂~」

接起來的聲音確實是警衛大叔沒錯,而且聽起來像剛睡醒

「大叔,你在樓下嘛?」

「恩阿...什麼!已經六點了?」

A看了一下手機時間,對著手機說嗯了一聲

「A君你昨晚還好吧?抱歉抱歉,說好晚上要幫你巡的」

「大叔...」A用筋疲力盡的語氣說道「你來的時候不要按電鈴,敲三下門」

「恩,我知道了」

電話掛斷後過了一會兒,門外遠遠聽到有人走路過來的聲音

接著門敲了三下,對面傳出大叔的聲音

「A君,我是XX。」

透過貓眼確認是警衛大叔,比照了時間,A便慢慢的把厚膠帶撕開

看到A狼狽模樣的警衛大叔,用吃驚的眼神問道「怎...怎麼了嘛?」

而看到警衛大叔後A雙腿一軟整個跪在那邊,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總之休息過後,兩人又到了警衛室

至少人來人往,有上班族趕車和電車經過的聲音

怎麼樣都比一個人在那種房子待著好多了

警衛大叔看A精神不濟成這樣,索性也不問發生什麼事直接調監視器出來看

時間軸一路跑到12點整,A宅門前的走廊依然沒有人

但是有個像是人但是身體像是人體被肢解後組成的假人一樣

用不自然的方式從一樓的廣場一路往上爬到了六樓A宅門前

接著就貼著門一直在轉把手,並試圖把臉擠進(被膠帶貼滿的)門縫

A雖然不想再回憶昨晚發生的事情,但是還是免強用手機錄了下來

最後那東西沒得逞,在門口蹭了一下後往旁邊一靠直接從六樓跳回中庭

當然其他監視器的畫面還是什麼都沒有照到



警衛大叔當然看傻了阿,簡直一次比一次勁爆

A問了警衛大叔說昨天有沒打給他?大叔check了一下手機後說沒有

A居然說了一聲:「也是啦...」然後拿起手機看了通話紀錄

果然是什麼也沒有,那麼說....他點開相簿,叫出剛對著監視器畫面錄的影片

不出所料,就真的只是毫無反應、什麼也沒照到的普通監視器畫面

「照這樣下去肯定會被當成瘋子吧...」A嘆了口氣

當天A就請他朋友和警衛大叔幫忙到房間整東西,準備載回去原來住的地方

在離開前,他手機收到了一封沒顯示出處的簡訊,內文寫著

「可惜,今晚就進去了(笑」





在居酒屋的B和我聽完整件事情後,老實講還是半信半疑的

但是A則是一臉認真的講完這個故事,而且擺出那種

「只要你質疑我我就尻爆你」的表情,而C則是喃喃自語說

「原來那時候你就住進去了阿...」等等的

「欸,阿那個到底是怎樣的房子阿?」我問

因為故事講完了,我還是不知道那間房子之前的住人是怎樣死的

「跳樓自殺」C說

「後來去除靈了?」B接著問A

「恩,住了一個禮拜賺到一般打工仔的錢,然後在一瞬間就噴掉了」

B嘖了兩聲「結果怎麼說?」

「就說只是要把我趕走而已,沒有跟著來」

「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Kan ni nya!」


----------------------------------------------------------------------------


故事結束

整體架構基本上我是照著A桑口述所記下的筆記

用比較貼近中文的語感和故事化手法寫的(講鬼故事其實也差不多就這樣)

有些比較細膩的地方(例如房間格局、地段等等)有更動過

希望各位板友海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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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租買房小知識區:



Q1 :我去日本租/買房子的時候,要怎麼判斷是不是有發生事故的房子呢

Ans:在房仲拿給你資料夾(物件情報)讓你選的時候,下面會有一個會特別註明

     「告知事項あり」,通常表示有特殊事件。最好是看清楚,並詢問過後再確認



Q2 :日本會不會有黑心房仲故意不告訴你事實,或是謊報的情況發生?

Ans:基本上是不會的。依照《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47條1號,如果該建物內容有

     影響買方/租方判斷等依據,那麼業者就有告知及詳細說明的義務。如內容有

     不實亦可依該條款控訴業者。



Q3 :我曾聽說事故物件請打工仔去住,是因為是要洗白or洗兇宅登錄的記錄

     那這樣的話不構成不法行為嗎?

Ans:雖然很殘念但是基本上是不構成不法行為的,因為在上述法條中,並沒有要求

     業者必須要明確的講說明該屋發生的歷史和事件發生的範圍等等。但依照強制令

     業者一定要講最近一次租屋和前一個屋主/契約主的情況。這類來去兇宅一個月

     的打工可說就是鑽這法律漏洞而產生的變相工作。




Q4 :那我這樣去日本租屋不就沒保障了,大家都洗記錄就飽了阿!

Ans:這就是「大島てる」的作用所在。該網站的宗旨是:


     「本網站會將所有發生過諸如殺人、火災等等死亡事件,或令人嫌惡事故歷史的

     房子,將之公開定義。」


     意即,普通房仲業者就算請打工住過一個月洗掉公家記錄,但是該網站還是會把該

     房子發生過的歷史標助註得清清楚楚,可謂是房仲業的指路燈。啥?你說這樣會不

     會遭人怨?當然會阿,在2012年就有屋主告該網站負責人董事"大島學",說自己的

     房子被該網站標註寫著"屍體移遺棄現場",告該網站損害要求賠償,最後法院查證

     該網站確實屬實,所以判該屋主敗訴。所以如果真的害怕,在該網站輸入想住的地

     址找找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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